聚杰微纤(300819):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蒋建春)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蒋建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2020年7月9日当选并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为2020年7月9日至2023年8月18日。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3次,实际出席会议3次;共计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4次,实际出席会议4次,本人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 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2023年度,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 3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1次,实际出席会议 1次。本人出席的 1次会议主要审议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事项。提名委员会审议该事项保证了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履行职责。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实际出席会议2次。本人出席的2次会议主要审议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审计等事项。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并认真审核公司审计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促使公司审计工作长远发展。 四、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因第二届独立董事任职期限在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之前已任期届满,故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外,还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听取汇报、交流沟通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等公司各项情况。除此之外,本人还与公司时刻保持联系,不断关注公司各方面发展与外部环境因素,并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反馈。 六、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制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原则,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规范化培训,加强对规则的认识与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积极与公司股东进行沟通,同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事项 1、2023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3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3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3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蒋建春 2024年04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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