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杰微纤(300819):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819 证券简称:聚杰微纤 公告编号:2024-006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徐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我们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公司编制的报告符合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签署定期报告书面确认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2023年度监事会实际运作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对各项会议的召开召集等合法程序实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部门根据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各项决策情况并使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能有效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存放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审议程序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回避表决《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具体方案如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同时每人每年领取监事津贴3.6万元人名币(含税);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含税)。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该事项有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获得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是为了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以上相关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健康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0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以上相关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健康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13,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事项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遵循合理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扰乱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该事项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审议程序,该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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