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菱信息(30058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熙菱信息”或“公司”) 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熙菱信息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月 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303,03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90元,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163,178,000股增加至 193,481,030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7.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2,223,191.44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7,776,805.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第 44564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等费用后)290,999,997.00(含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 3,223,191.44元)元,已于 2021年 11月 30日划至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 (二)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余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作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2021年 12月,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熙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熙菱)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户行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在银行的存储情况与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执行差异。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有关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 2023年 4月 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变更后项目实施地点为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 66号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 455号。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 2.0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账户已产生的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产品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对前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追认。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余额为 0元。2023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收益 2,440,800.85元。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50,282,078.06元(包含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产品收益等),不存在尚未归还的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 12月 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9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在 2023年 1月至 4月期间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直至 2023年 4月 25日召开董事会补充履行了审议程序。 除上述问题外,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因公司与新疆联海创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海创智)合同纠纷案,联海创智于 2024年 3月 18日向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公司名下价值 9,467,179.47元的财产: 2024年 3月 18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公司名下价值9,467,179.47元的财产,冻结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开发区支行 651651010013000880230账户 9,467,179.47元,被冻结资金占公司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净资产的 2.4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未用于其他用途。 2024年 4月 11日,公司与联海创智签订和解协议,约定公司向联海创智支付剩余合同款 7,293,692.50元,并支付联海创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共 507,389.87元,合计 7,801,082.37元,公司已于 2024年 4月 11日向联海创智支付 7,801,082.37元。 2024年 4月 15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乌鲁木齐开发区支行 651651010013000880230账户已解冻。 七、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熙菱信息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方面存在以下问题:2021年 12月 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合计不超过 1.9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在 2023年 1月至 4月期间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约 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直至 2023年 4月 25日召开董事会补充履行了审议程序。 除上述问题外,公司在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方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附表 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附表 2: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邬海波 徐荣健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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