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胜天成(600410):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为应对行业波动及市场环境环境压力,现阶段留存收益将有助于公司保证公司现金流稳定,也有助于未来业务的开展。本次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债务情况和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雪春、苏中兴、谭铭洲 2024年4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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