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ST浩源(002700):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4-018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13,628,1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 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天然气输配、销售和入户安装业务,目前业务已覆盖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乌什县、省部分区域。公司拥有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及经营天然气销售业务的相关资质。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公司拟定在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设立子公司。 公司主营业务的产品及用途列示于下表。
2. 经营模式 (1)天然气销售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气源来自中石油,目前母公司分别由公司自建的长输管道和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环塔管线)阿克苏供气站供气,两条管道互补的模式,为下游用户的稳定用气提供了支撑。甘肃子公司由西气东输二线供气。阿克苏市及各县天然气以管道输送方式为主、偏远乡镇以车载方式(CNG)进行运输配送。 公司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中石油)采购天然气,利用长输管道和 CNG管束车将天然气输送至城市、县城、乡镇门站及加气站,并销售给终端客户。其中阿克苏市、乌什县、阿瓦提县的非车用气和喀什地区巴楚县为管道供气模式,其他区域为 CNG供气模式。 (2)入户安装业务经营模式 天然气用户向公司及各分公司提出用气申请后,由公司根据工程量编制工程预算,与用户协商一致签订《天然气入户委托安装合同》,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交付用户使用。 3.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天然气销售业务 天然气销售的利润水平由三个因素决定:天然气销售量、天然气采购价和天然气售出价。 天然气销售量由下游需求决定。 天然气采购价目前由国家政策调控管制,但已逐步推进市场化改革进程。目前天然气采用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 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 天然气销售价由地方政府管制。城市管道燃气属于公用事业行业,政府物价主管部门会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成本、居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对产品价格进行一定程度的管制。因此,燃气行业具有单位毛利水平稳定、波动小的特征,主要依靠销售量的增长来实现规模效应,推动行业整体利润水平稳步提升。 (2)入户安装业务 入户安装属于工程费用,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以往年度入户安装费用由公司与用户在依据工程定额编制的预算基础上协商确定。利润水平主要受入户工程材料价格、安装人工费用和用户对预算的接受能力等因素的影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 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 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于2023年 6月 15日实施 2022年度权益分派,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将所得分红用于抵偿占用本公司资金13,403,100.00元,公司于2023年 6月做了相应的会计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 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股票质押及冻结效力及于孳息的规定,鉴于股东周举东、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存在被质押、冻结情形,或不能直接用于抵偿占用公司款项,出于谨慎考虑,公司决定撤销将股东周举东分红款 7,223,040.00 元及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分红款 5,702,400.00 元用于抵偿其控股股权及关联方占用款项合计 12,925,440.00 元,并将这部分分红款挂账于“应付股利” 科目。控股股东关联方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得分红款 477,660.00 元用于归还控股给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欠款。 上述事项影响公司已披露的 2023年半年度数据,以及三季度报告的累计数据,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额为 12,925,440.00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公司于 2020年 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53,140万元(总计13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项未全部归还,具体还款情况见公司每月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还款进展公告》。 (二)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而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1号,2021年4号),因此受到中小投资者索赔,公司委托了专业律师团队,通过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和诉讼仲裁等方式,妥善解决和处理了投资者的诉求,最大限度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投资者的权利。 上述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审慎研判,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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