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星智能(002849):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7:00:06 中财网
原标题:威星智能: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就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5次,审议通过的议案共22项,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
2023年3 月13日第五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2023年4 月24日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 收账款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 案》
  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预案》 1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023年8 月23日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3年10 月25日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
2023年11 月22日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严格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工作负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 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对公司现行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影响交易公允性的情形,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法》及企业上市有关规定,制订、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

(五)聘请审计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经与公司审计部、财务部门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了解,并结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过往审计工作情况,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

(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制度,有效执行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未发现利用关联方资金往来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对公司信息披露关系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严格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无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误导投资者的情况出现。

(十)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十一)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对外投资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其他情况
监事会还重点关注了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等事宜,均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财务状况监督,加强与公司审计部、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合作,做到常规性检查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二)内控制度监督,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内控制度及相关措施得到有效地执行。

(三)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和承诺履行情况监督。

(四)加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规定等相关政策的学习,确保以新政策法规执行监督。

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防范并降低公司风险,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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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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