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股份(300004):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司农审字[2024]23008850015号),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4.22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07亿元,资本公积金为22.80亿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未违反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说明。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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