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股份(300004):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郑庆柱)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7:11:10 中财网
原标题:南风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郑庆柱)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郑庆柱)作为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慎、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自查情况
1、基本情况
本人郑庆柱,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现任职于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

2、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 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于2023年9月15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3次;未召开股东大会。

其中,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3次,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3次,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亦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

2、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积极研究分析审议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严格审核、重点研究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9月15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2025年绩效考核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12月19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2024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审议的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会议类别召开次数参会次数
提名委员会11
审计委员会33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研究公司董事会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当选条件、聘任程序和任职期限,认真审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聘任高管的任职资格,监督了相应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的审阅和监督工作,履行对内部控制的指导和监督职责,参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对定期报告、委托理财等事项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等情况,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的交流、公司会议、现场考察、查阅公司文件资料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及时关注与公司有关的媒体信息以及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与管理层交换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6、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2)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并与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治理相关活动进行持续监督,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核查监督。持 (3)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持续提高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个人履职能力。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定期报告的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准确、及时的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为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 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3、委托理财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自身的经验和专长,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重要事项进行审查和监督,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郑庆柱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