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宏川智慧(002930):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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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8:21:3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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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宏川智慧: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 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128121 证券简称: 宏川转债
广东 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460,267,42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元(含
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宏川智慧 | 股票代码 | 002930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不适用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 | 姓名 | 王明怡 |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号 1栋四楼 | | | 传真 | 0769-88661939 | | | 电话 | 0769-88002930 |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链管理服务以及增值服务五部分业务。
(1)码头储罐综合服务:依靠公司码头、管线、储罐、装车台为客户提供货物一体化服务,业务涉及装卸及仓储全
过程。
(2)化工仓综合物流服务:依靠公司化工仓库、分装设备、危运车辆等为客户提供货物仓储配送一体化服务,业务
涉及运输、装卸及仓储全过程。
(3)中转及其他服务:包括过驳、中转、车船直卸、船只补给等业务,不涉及仓储过程。
(4)物流链管理服务:利用公司优秀的经营管理能力,通过服务输出,为客户提供包括仓储代理服务、过程管控服
务等在内的仓储物流一体化服务。其中,仓储代理服务包含为客户提供货物存储期间的安全、品质检测、货权监管、代
办出入库等服务;过程管控服务包含为客户物流全过程提供时间、损耗、品质管控等服务。
(5)增值服务:包括智慧客服服务、洗舱及污水处理服务、货物通存通兑服务、危化车辆公路港服务等其他服务
1)智慧客服服务:客户通过使用公司智慧客服系统实现仓单注册、交割的电子化交易在线转移储存货物的货权,智
慧客服系统为客户提供了安全、高效、便捷的交易服务。
2)洗舱及污水处理服务:公司利用自有码头建设了水上洗舱站,为液化船舶提供专业的货舱清洗服务;洗舱产生的
污水通过接收、储存设施,最后输送到专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3)货物通存通兑服务:依托公司分布在各地仓储库区的集群优势和庞大存货,为客户提供同品质、同数量的石化产
品的异地存取服务,降低客户综合物流成本,提升客户运营效率。
4)危化车辆公路港服务: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政府部门委托,为驶入化工园区的危化品车辆提供资质证照检查、车
况检查、车辆存放、应急维修、车辆加油、罐箱清洗等服务,以及为驾驶员、押运员提供休息室及餐厅等生活配套服务。
公司通过持续的并购成长路径逐步实现第一主业码头储罐仓储业务、第二主业化工仓库仓储业务的双赛道并进发展,
并通过增值服务各个业务与各仓储基地/库区有效联动,集群效应优势明显,增强客户粘性的同时也构建起了公司创新发
展的良好基础。近年来,国内第三方石化仓储行业需求端、供给端已较为失衡,基于监管政策要求、行业准入难度、石
化产品量的增长等多方面因素,需求已高于供给,为公司聚焦该领域长久发展提供了优质的赛道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总资产 | 9,468,144,890.96 | 9,160,914,416.51 | 9,161,839,430.16 | 3.34% | 6,891,870,321.44 | 6,891,888,493.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643,345,129.76 | 2,369,890,861.44 | 2,370,685,034.08 | 11.50% | 2,359,334,976.91 | 2,359,342,476.20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营业收入 | 1,547,069,978.22 | 1,263,151,128.72 | 1,263,151,128.72 | 22.48% | 1,087,962,895.92 | 1,087,962,895.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96,335,571.13 | 223,664,948.06 | 224,451,621.41 | 32.03% | 271,535,068.58 | 271,542,567.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76,111,880.87 | 204,800,153.73 | 205,586,827.08 | 34.30% | 264,990,883.83 | 264,998,383.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6,037,366.26 | 848,769,227.11 | 848,769,227.11 | 24.42% | 778,804,008.33 | 778,804,008.3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5 | 0.50 | 0.50 | 30.00% | 0.61 | 0.6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5 | 0.50 | 0.50 | 30.00% | 0.57 | 0.5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81% | 9.36% | 9.39% | 2.42% | 12.16% | 12.16%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年 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企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
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
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
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执行新准则,对会计政
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之五、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375,875,664.06 | 397,723,005.35 | 386,933,526.50 | 386,537,782.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8,814,420.28 | 91,142,132.44 | 80,583,812.94 | 55,795,205.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63,284,240.09 | 91,038,574.38 | 76,713,895.61 | 45,075,170.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6,690,964.16 | 325,114,715.60 | 255,266,674.41 | 258,965,012.0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111 |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一个月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 12,390 | 报告期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一个月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总数 | 0 |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
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 |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1.36% | 144,144,000 | 0 | 质押 | 67,020,000 | | 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24% | 79,266,678 | 0 | 质押 | 35,120,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2.63% | 58,054,688 | 0 | 不适用 | 0 | | 林海川 | 境内自然人 | 4.43% | 20,381,973 | 15,286,480 | 不适用 | 0 | |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 境外法人 | 4.15% | 19,076,612 | 0 | 不适用 | 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新
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70% | 17,020,220 | 0 | 不适用 | 0 | |
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 境外法人 | 2.09% | 9,589,584 | 0 | 不适用 | 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先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61% | 7,415,067 | 0 | 不适用 | 0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中金
稳定收益专户 | 境外法人 | 1.45% | 6,667,763 | 0 | 不适用 | 0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06% | 4,875,024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林海川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除上述情况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 | 不适用 | | | | |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
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
还数量 |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
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的股份数量 | |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工银资管(全球)有限公司-客户
资金(交易所)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4,875,024 | 1.06%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万元) | 利率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宏川转债 | 128121 | 2020年 07月 17日 | 2026年 07月 16日 | 66,976.71 | 1.00% |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宏川转债”于 2023年 7月 18日按面值支付第三年利息,第三年对应票面利率
为 1.00%,支付利息 669.79万元。具体详见《关于“宏川转债”2023年付息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73)。 | | | | |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3年 6月 27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公司存续期间内相关债项进行了跟踪评级。经审定,维持公司主体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 宏川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
报告期内 可转债资信评级状况无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0.55 | 0.50 | 10.00% | 资产负债率 | 68.34% | 70.48% | -2.14% | 速动比率 | 0.50 | 0.47 | 6.38%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32,023.24 | 22,170.64 | 44.44%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17.59% | 13.84% | 3.75% | 利息保障倍数 | 2.54 | 2.13 | 19.25%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6.03 | 5.56 | 8.45%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4.25 | 3.64 | 16.76%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 88,592.00万元对价分别收购
南通御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南通御盛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具体详见《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
2、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 宏川智慧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设立完成。具体详见《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完成
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3、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宏川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取得东莞市交通运输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
2023-024)。
4、报告期内,公司合营公司宁波宁翔液化储运码头有限公司收购宁波辰菱液体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计罐容为
2.31万立方米的 12座储罐及配套设施,宁波宁翔液化储运码头有限公司仓储规模进一步扩大。
广东 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海川
2024年 4月 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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