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祺电气(00138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童孝勇)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8:21:39 中财网
原标题:雪祺电气: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童孝勇)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童孝勇)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雪祺电气”)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履行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童孝勇,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合肥工业大学会计学毕业。2000年7月至2006年10月,任安徽安兴联合总公司财务会计;2007年10月至2012年3月,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3年4月至2018年3月,任安徽贝克联合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4月至今,任安徽九久夕阳红医养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月至今,任雪祺电气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诚信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出席了公司的股东大会,独立、客观、审慎地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独立的意见,并依法按规进行了表决。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 数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童孝勇55003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召集、主持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参加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事项和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等议案,严格按照《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就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就公司关联交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上市,未有与中小股东沟通的情况。

(八)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亦积极关注和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积极参加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培训。同时,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安排董事会秘书及其他专门人员与本人对接沟通,定期向本人提供经营情况及财务成果的有关资料,并对本人的现场考察积极组织与配合,确保本人能够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对《2020年、2021年、2022年审计报告》、《2023年1-3月审阅报告》、《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1-6月审计报告》、《2023年1-9月审阅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报告进行审议。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对公司的2022年度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对公司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计划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建立,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进行审议,本人按照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情况,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对公司聘请2023年审计机构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履职能力,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以客观、公正、审慎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童孝勇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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