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银股份(002177):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8:46:54 中财网
原标题:御银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证券类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防范,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金融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操作风险等因素引致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证券投资操作,规范管理,防范与控制风险;同时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的匹配情况,审慎进行证券投资,以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鉴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3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期限已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年4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投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 10,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证券投资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此额度,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1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不包含证券衍生品。

4、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证券投资具体事宜,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品种和投资金额。
5、投资期限:投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投资具体品种的期限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视具体情况而定。

6、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证券市场受国内外政治局势、新技术的迭代、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公司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证券投资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度等对开展证券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自有资金的安全,严格把控投资风险;
(2)参与和实施证券投资计划的人员须具备较强的证券投资理论知识及丰富的证券投资管理经验,保证公司在证券投资前进行严格和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同时密切关注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审慎进行证券投资。

(3)为防范风险,投资前应汇集各方信息加强市场分析及调研,投资操作人员应建立投资盈亏情况台账,定期报送公司董事长,并抄报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4)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督促下,由公司审计部负责证券投资情况的日常监督,每季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核实,并形成书面报告并向管理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以此加强对公司证券投资项目的前期与跟踪管理,控制风险。

(5)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和报告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投资总额度不超过(含)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进行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收益。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含)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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