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股份(002942):监事会决议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8:51:15 中财网
原标题:新农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于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建芬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因全体监事就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回避表决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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