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服务(30091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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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9:12:1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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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特发服务: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
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
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特发服务 |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磊 | 联系电话:0755-23976736 |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聪 | 联系电话:0755-239760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查询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2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1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1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受行业趋势、市场形势、技术更新以
及外部环境的影响,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
度低于预期,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关
注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实施进
度,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将关注相关事项,持续评估
论证并优化募集资金使用方向,并根
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8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1次 | |
(2)培训日期 | 2024年4月18日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范运作等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 | 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受行业趋势、市场形势、技
术更新以及外界环境变化
的影响,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 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进度低于预期 | 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关注
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
实施进度,根据相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关
注相关事项,持续评估论证 |
| | 并优化募集资金使用方向,
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 | 况 |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
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情况 | 无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
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磊 周 聪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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