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莱克(300382):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9:41:34 中财网
原标题:斯莱克: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分公司。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内部审计机构、企业文化、货币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付款与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控制、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货币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付款与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2、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章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各个层次的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促进治理结构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3、组织机构
公司已按照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要求建立了与管理框架体系结构相匹配的职能部门,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除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监事会以外,公司还设置了总经理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人事行政部、客服部、采购部、智能检测部等职能部门。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财务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委派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等,对其进行严谨的制度安排和履行必要的监管。

4、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有完善的人力资源政策,制定了相关员工管理制度,内容涵盖了员工招聘、工资薪酬、绩效考核、福利管理、培训计划、奖惩措施等方面。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员工的积极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分别于2014年、2016年、2017年、2019年和2021年制定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于2022年制定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以激发员工的潜力和创造力,加强企业凝聚力。2023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进一步加大员工激励力度,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5、内部审计机构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的管理工作,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配备内审负责人一名及专职审计人员数名,审计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定期、不定期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6、企业文化
公司建立了“安全可靠、质量稳定、客户满意、争创一流”的质量方针,秉承“行胜于言”的理念,坚持科技创新。对客户,服务至上,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对员工,人尽其才,创造成就员工价值的发展平台;对企业,创新发展,力争高价值的经济收益和回报;对股东,价值回馈;对社会,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实现最优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7、货币资金管理
公司按照《内部控制-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的货币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包括货币资金管理职责分工、银行账户管理、现金管理、银行印鉴管理、收付款程序均严格按照上述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对公司的费用授权审批、借支与报销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财务部在办理货币资金收付时,需遵守上述规章制度。同时公司加强了网上银行的安全措施,有效防范了货币资金管理风险。

8、销售与收款
公司的销售订单处理、客户信用管理、发货、发票开具、收款等业务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销售与收款》等制度的流程进行实施,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前,首先评估自身能力能否满足客户要求,避免法律纠纷;另一方面评估客户信誉及授信额度,再经批准实施。

9、采购、付款与存货管理
公司制订了《内部控制-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存货》等制度,公司主要原料的采购是根据经批准的设计明细表进行的,且与供应商签订了采购合同。到货后先送质检部门待检,进入流转单程序,采购部门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单〉对照〈采购合同〉在流转单上进行实物暂收登记,待检物资质检合格后由质检人员在流转单上签字确认并通知制造部收料,制造部收料完成后由收料人员及其主管签字确认。财务部门在收到采购部门提交的〈用款申请及结算凭证〉后,核对发票、合同、及相关责任人的签名后办理付款。

10、固定资产管理
公司制订了《内部控制-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的申购、购置、验收、使用与维修及处置。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需经过副总级以上人员批准方可办理,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需要经过招标。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盘点,在盘点过程中不仅核对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情况,同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养维护情况均进行检查核实,并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11、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
为规范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公司依据子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来参与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经营决策管理等。公司要求各子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在重大事项发生前向公司报告。对于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各子公司须待履行有关程序后方可实施。

12、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认定、定价、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执行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致力于规范关联交易,确保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并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13、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公司还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对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对外担保的管理及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14、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
为加强对外投资管理,使对外投资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创造良好经济效益,根据各项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15、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控制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内部审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检查。

16、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构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互信和谐的沟通关系,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做好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和整合工作,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另外,公司通过市场调查、网络传媒、宣传推介、内部宣传报道等渠道,及时获取外部信息,并将有价值的信息提供给公司管理层,为公司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公司通过内、外部信息的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

17、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
为有效降低因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避免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根据各项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为公司套期保值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做出决策,同时加强对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认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5%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
一般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误;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程序;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误,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误;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 偿性控制。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错报损失金额≥1000万
重要缺陷500万元≤直接损失金额﹤1000万元
一般缺陷100万元≤直接损失金额﹤500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缺乏民主程序、民主程序失效或者决策程序不科学,给公司造成重大财务损失;公司重 大的内控缺陷不能得到及时整改。
重要缺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重要影响;非财务制度存在重要漏洞,给公司造成重要损 失;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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