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点天下(30117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点天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5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501,74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8.1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372,621,724.10元,扣除含税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130,948,112.48元(其中不含税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123,535,955.17元,增值税人民币 7,412,157.31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1,241,673,611.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8月 1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 8月 12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201182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投资金总额人民币 1,372,621,724.10元,原计划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175,093,954.93元(包括上述直接扣除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123,535,955.17元和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51,557,999.76元)后用于募投项目;即原计划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中支付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44,145,842.45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51,557,999.76元扣除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产生的增值税部分人民币7,412,157.31元)。该部分其他发行费用已于 2022年度由发行人以自有资金承担,不再进行置换,即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241,673,611.62元,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 2023年度公司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80,055,737.78元,截至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人民币 617,360,878.2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1,658,849.26元(包含利息收入及扣除相关手续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赎回的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61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质量不断提高,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上市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用于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从而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程序化广告平台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点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点告”)和全资孙公司 Click Tech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 Click”),因此,除截至2023年 12月 31日已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点告和全资孙公司香港 Click分别于 2022年 9月、2022年 10月和 2023年 3月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文创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郊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钟楼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含于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22年 9月 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于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对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401642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贵公司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对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并通过取得《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主要合同及其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以及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李亦中 杨 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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