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科技(68831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青云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51号文《关于同意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1年 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63.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44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7,712.1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8,727.8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100Z001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273.24万元。2023年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4,506.7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4,221.14万元(不含累计利息收入)。2023年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的余额为 5,000.00万元,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 21.1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 12月 31日余额合计为 7.58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在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中,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 2021年 3月 9日,公司与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30010000003178);2021年 4月 6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910201610203);2021年 4月 15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新桥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200004319020364082);2021年 4月 15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004490467);2021年 4月 15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041994500039885694);2021年 4月 15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910201610800)。三方监管协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实际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4,506.7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 2023年 3月 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3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青云科技《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等,并与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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