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00285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皮阿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对皮阿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7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31,201,24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9.23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0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850,189.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149,809.1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89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09,170,371.88元。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25,431,507.29元,其中:用于“皮阿诺全屋定制智能制造项目”25,431,507.29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34,601,879.17元。 2023年度,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7,176,071.1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825,004.86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主要用途为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前述募投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将继续存放在于募集资金专户,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支付完工程尾款及质保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本金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履行了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并于2021年1月25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等方式,对皮阿诺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5606号),并通过取得《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以及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叶兴林 王国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 附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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