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ST国安(000839):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国安 公告编号:2024-23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关于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 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 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七) 款之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 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均为负值,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1年度出 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2]第 ZK10299号),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 确定性,因此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2年5月6日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全部消除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公司2023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9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65亿元,2023年末流动负债37.91亿元,流动 资产27.89亿元,长期股权投资中包含可流通的境内上市公 司股票投资 3.54亿元,公司 2023年经营状况较 2022年得 到一定改善。在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新增融资、债务重组或展期等方 式降低了公司资金成本和集中兑付压力,解决诉讼风险。 公司 2024年将通过提质增效,科技赋能,不断强化现 有核心业务的竞争优势,提升盈利能力;通过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之母公司的品牌和协同优势,利用在技术创新和研 发方面的能力,加强智慧化项目研发和建设能力,提高公司 新质生产力,积极拓展新业务,探索和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综合上述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不存在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的规定进行了逐项核查并确认公司不存在应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以下情形: (1)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 (2)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 (3)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 决议; (4)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 (5)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 内不能恢复正常; (6)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7)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 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8)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 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9.8.5条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事 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并于 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事项已经消除,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七)项规定应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其他情形, 且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任何情形。公 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四、中介机构意见 立信对公司2023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2023年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K10306号), 同时出具了《关于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年度导 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信会师报字 [2024]第ZK10315号),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进行了审核,结论为导致对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不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导致2022年非标意见的事项已消除。 五、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申请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 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关于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 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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