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宇人(688573):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11:21:45 中财网
原标题:信宇人: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3]1408号文核准,并经《关于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公告》(上证公告(股票)[2023]79号)同意,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深圳信宇人”)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438,59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3.68元。

截至 2023年 8月 11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438,597股,募集资金总额 578,705,976.96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2,505,761.6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6,200,215.35元。截止2023年 8月 1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48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57,870.60万元,扣减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620.02万元。2023年度使用 17,336.09万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3,337.7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50,620.02
加: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54.14
减:置换前期项目投入4,569.10
减:本期募投项目投入5,466.99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000.00
减: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300.00
减:支付手续费0.32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33,337.76
减:期末现金管理未赎回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000.00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17,337.7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8月 13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子公司惠州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信宇人”)连同本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3年 9月 5日、2023年 9月 6日、2023年 9月 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4403040160000438024 75,209,813.88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龙岗支行41022900040115847 43,410,957.08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龙岗支行4000092819100535038 43,471,904.47活期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4403040160000427365534,224,322.718,905.29活期
杭州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4403040160000427308 10,974,021.29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龙岗支行41022900040114659 41,889.49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梧桐山支行44250100001600002126 16,906.57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横岗支行4000092819100812779 100,866.06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 州惠城支行44227201040007461 142,339.44活期
合计 534,224,322.71173,377,603.5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5,691,008.66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891,088.48元,合计人民币51,582,097.14元。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购买方受托方产品类型金额(万 元)起止时间是否 到期存储情况
惠州信宇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市分 行协定存款4,341.102023/10/20-2024/10/19募集资金 专户
惠州信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龙岗 支行协定存款4,347.192023/12/15-2024/12/14募集资金 专户
惠州信宇 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定期存款14,000.002023/11/3-2024/2/3现金管理
本公司杭州银行深圳分行 营业部协定存款1,097.402023/10/25-2024/10/24募集资金 专户
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龙岗 支行协定存款4.192023/9/27-2024/9/26募集资金 专户
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梧桐 山支行协定存款1.692023/10/23-2024/10/22募集资金 专户
本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横岗 支行协定存款10.092023/12/15-2024/12/14募集资金 专户
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惠州惠城 支行协定存款14.232023/10/23-2024/10/22募集资金 专户
本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上沙支行活期存款1,500.00/不适 用现金管理
本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活期存款500.00/不适 用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9月25日,经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10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13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年 9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惠州信宇人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惠州信宇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4年 12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详见公司于 2023年 9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存在以下问题:
1、公司未及时披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开立的现金管理账户。

公司已于 2024年 1月 13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提升收益,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转入该现金管理账户。截至 2024年 1月,公司已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中的自有资金全部转出。

公司已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在发现募集资金存放不规范问题后及时进行了相应整改,并未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也未对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除上述不规范情形外,公司未发生违反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条款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公告义务,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信宇人已制定并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深圳信宇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深圳信宇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除“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中所述募集资金存放不规范情形外,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信宇人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5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0,620.0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336.0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336.0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 额(1)本年度投入金 额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惠州信宇人高端智能 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 目27,628.2727,628.276,115.296,115.2922.132024年 12月8,902.21不适用
2.惠州信宇人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7,038.667,038.662,709.762,709.7638.502024年 12月不适用不适用
3.锂电池智能关键装备 生产制造项目5,557.735,557.731,211.041,211.0421.792024年 8月不适用不适用
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6,000.006,000.006,000.006,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6,224.6646,224.6616,036.0916,036.0934.69    
超募资金投向          
1.暂未确定投向/4,395.363,095.36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1,300.001,3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4,395.364,395.361,300.001,300.0029.58    
合计 50,620.0250,620.0217,336.0917,336.0934.2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公司于 2023年 9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对“惠州信宇人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惠州信宇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4年 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 原因虽然公司募投项目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在募集资金到账前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建设,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仍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 外部宏观环境、当地电力供应、雨季天气等因素影响了工程施工和设备采购进度,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所放缓。因此,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 量,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4年 12 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 2023年 9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5,691,008.66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891,088.48元,合 计人民币 51,582,097.14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 2023年 9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度,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累计 25,815.89 万元,已赎回至募集资金账户 0万元,任一时点未超过现金管理额度,投资产品的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要求,未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本公司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为 25,815.89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9,815.89万元,期 末现金管理未赎回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000.00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贷款情况公司于 2023年 9月 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58%。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 况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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