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30059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公司”)以 2022年度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诚迈科技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30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081,63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68.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797,169.8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6,202,798.18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后的 196,999,968.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存入公司在招商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的125903558910306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39号《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3年 4月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储存与管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余额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进行现金管理,将继续用于承诺的募投项目,或在授权范围内,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对诚迈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内容包括:查阅募集资金使用凭证,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的银行对账单,查阅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与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中介机构相关人员进行交流沟通,了解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诚迈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诚迈科技在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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