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特智能(30084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媛)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12:06:39 中财网
原标题:酷特智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媛)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现将 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毕业于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2009年-2016年在中国海洋大学任讲师,2016年至今在中国海洋大学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财务管理教研室主任。2017年至-2023年在青岛海力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2年至今在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3 年至今在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自2023年5月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1、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 召开次 数亲自出席 董事会次 数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 数现场参加 董事会次 数通讯方式 参加会议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 两次未出 席会议出席股 东大会 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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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本人对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会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查,未发现张蕴蓝女士、刘承铭先生、吕显洲先生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同意续聘张蕴蓝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续聘刘承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吕显洲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当前经营需求,契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长远利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本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相应职责,组织、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就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和审议,在协助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及做出审慎的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查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本人向公司了解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会计师保持良好的沟通,重点沟通了2023年度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制度的履行情况。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进行公司日常信息披露。本人积极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5、与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沟通内审计划及内控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阅相关底稿资料。

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6、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多方面进行了调查,并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东的利益。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将公司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通过会谈、电话、微信等方式向本人进行了汇报,使本人能及时掌握公司动态。

本人同独立董事孙莹,通过现场及资料了解,将公司作为成功案例进行研究,编制成课程走入大学课堂。

7、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重视履行职责能力的提升,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2023年度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系列监管规定,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在认真核查相关材料和信息的基础上,充分独立地进行了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3、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况。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任期内的定期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组织内部审计部对公司2023年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估,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5、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任期内无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6、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7、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公司第四届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工作、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以及第四届监事会主席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具体包括张蕴蓝女士、张代理先生、张琰先生、张鹏先生、吴琳琳女士、王若雄先生、陶兴荣先生7名非独立董事及孙莹女士、王伟先生、杜媛女士、丁香乾先生4名独立董事,其中张蕴蓝女士为董事长;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审计委员会由孙莹女士、杜媛女士、张琰先生三人组成,其中孙莹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由孙莹女士、杜媛女士、张蕴蓝女士三人组成,其中孙莹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孙莹女士、杜媛女士、张鹏先生三人组成,其中孙莹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聘任张蕴蓝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承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吕显洲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周佩佩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合了城市、行业整体薪酬等实际情况,并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制定的,能够推动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任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参加公司各项会议,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和专业优势,有效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与勤勉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加强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合作,积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持续完善与优化,有效监督公司内控规范实施,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杜媛
2024年 4 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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