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恒泰(30137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12:17:34 中财网
原标题:国科恒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并出席了股东大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公司监事会设监事5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现就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会议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召开,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会议讨论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序 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 3月 28日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监事会提前通知的 议案》 2 2022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年关联交 易情况的议案》 3 2020 -202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年 年审 计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 5 31 年 月 日1 、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监事会提前通知的 议案》 2 2022 、审议通过《关于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 案》 4、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年度日常性关 联交易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 8月 2日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华夏银行授 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 8月 28日1 <2023 > 、审议通过《关于 年半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 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 5 、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 9月 12日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 10月 27日1 <2023 > 、审议通过《关于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7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 11月 15日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 3 、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8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 12月 13日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3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9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 12月 27日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 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规范运作,决策合理。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认真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以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良好、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善、财务运作规范。公司财务报表能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六)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已获得董事会同意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八)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加强自身的学习,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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