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002072):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目 录 项 目 起始页码 专项说明 1 关于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4)第 01160003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年 4月 22日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审字(2024)第 01160002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会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所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 2023年 8月 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042023006),由于立案调查工作尚在进行中,暂不确定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 我们在对凯瑞德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 8号——重要性及评价错报》,以凯瑞德总收入的0.05%计算了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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