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002853):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董会莲)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董会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2023年12月4日起,担任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简历 董会莲:1978年11月出生,2006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律专业硕士学位,2020年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获EMBA硕士学位。2015年1月至2020年5月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要负责公司投资并购、金融类的诉讼和非诉讼;2020年5月至今任广东普罗米修(福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要负责公司投资并购、金融类的诉讼和非诉讼;2022年1月被聘任为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发展与指导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期四年),2023年3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讯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3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指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4、与内审及外审沟通的情况 2023年12月,本人与公司内审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沟通交流,初步了解公司内审部门日常工作流程和重点工作。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6、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12月,本人现场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并与公司财务部、内审部门等负责人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有了进一步了解。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管理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确保本人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认为,聘任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2024年,本人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董会莲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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