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002853):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13:57:13 中财网
原标题:皮阿诺: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拟与关联方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旗下控制的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额度(可循环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本数),保理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最终控制人为保利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保利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文轩先生、麦广田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28855
3、法定代表人:刘化龙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28层
7、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28层
8、成立时间:1993年02月09日
9、经营范围:国有股权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资本运营、资产管理;受托管理;对集团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组织、协调、管理;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进出口业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投资、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等。

10、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历史沿革及业务发展状况:保利集团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于 1992 年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组建。截至目前,保利集团已形成以房地产业务、文化事业、贸易、工程施工、民爆器材生产销售及爆破工程、工艺美术品销售及服务、工程服务与装备、通信产品及技术服务、金融为主要业务板块的发展格局。

1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3年6月 30日,保利集团总资产 1,803,656,874,686.87元,净资产 124,006,861,148.21元;2023年1-6月实现总营业收入 221,788,025,565.56元,净利润 17,309,455,604.61元。

1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最终控制人为保利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保利集团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14、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公司及子公司依照基础商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后,应收取而尚未收取的应收账款;
2、业务期限:业务申请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3、保理融资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本数)。

4、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5、业务相关费用: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本次开展保理业务的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主要责任及说明
1、对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或子公司应继续履行购销或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

2、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模式下,公司或子公司承担对应的应收账款的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或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公司或子公司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3、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模式下,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或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可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八、监事会审议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