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尚太科技(001301):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60,750,6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8元(含税), 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一)主要业务和产品 负极材料和正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合称为锂离子电池四大主要原材料。 负极材料主要可分为碳材料和非碳材料,目前市场主流产品主要为碳材料中的石墨类负极材料,又可具体分为人造 石墨负极材料和天然石墨负极材料。公司主要从事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自主研发、生产与销售,下游主要应用于动力电 池和储能电池。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因其高倍率、长循环、低膨胀等优势,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储能电池 以及消费电池。目前,人造石墨负极材料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市场的主流产品,根据高工锂电统计,2023年,我国负 极材料出货量为 165万吨,其中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出货量为 146万吨,占全年出货量的 88.48%。 (1)公司负极材料产品在产业链中所处位置如图所示: (2)产品主要生产流程 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周期较长,工序较多,不同工序的生产相对独立。公司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由石油焦、针状焦 等原料通过原材料预处理、造粒、焙烧、高温石墨化、炭化和成品加工等六大工序若干个小工序制成,且不同特性的产 品所需要的工序不同,比如造粒、焙烧、炭化对部分产品来说为非必须工序,石墨化是人造石墨负极材料最核心工序, 其所耗费的生产成本也最高。 六大主要生产工序如图所示: 2、碳素制品 公司产品还包括以石墨化焦为主的碳素制品。石墨化焦为公司负极材料生产石墨化工序附属产品,其原材料为中硫 煅后石油焦,依据其粒径的大小放置于石墨化炉内,作为电阻料和保温料使用,经过石墨化炉高温热处理后,形成高碳 含量的石墨化焦粒或石墨化焦粉。由于公司石墨化生产规模较大,也成为公司主要产品之一。石墨化焦主要作为增碳剂, 应用于钢铁行业和铸造行业,也可作为铝用炭素材料应用于电解铝行业。 除上述产品外,公司石墨化生产中破损的石墨坩埚亦可以对外出售,主要作为增碳剂使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董事换届事项 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 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并经 2023 年 7 月 27日公司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1、2023年 8月 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 事会审议。 2、2023年 8月 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 划。2023年 8月 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3、2023年 8月 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2023年 8月 3日至 8月 14日,公司在内部 OA(云之家企业云盘)公告栏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有员工反馈意见。通过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公司监事会未发现有关激励对象人员存 在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情况。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并就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于 2023年 8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23年 8月 1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 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高建萍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年 8月 29日(周二)召开的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于 2023年 8月 10日就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 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6、2023年 8月 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 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并经公司自查,在《激励计划 (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2023年 2月 2日至 2023年 8月 2日),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 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7、2023年 8月 29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 励计划。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8、2023年 9月 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9、2023年 12月 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 意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0、2023年 12月 27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欧阳永跃 2024年 4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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