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虹普(30038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虹普”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100,96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1.60元,共计募集资金75,3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1,743.6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3,556.3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年 4月 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120.8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3,435.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7)00041号)。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7,961.24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192.19万元,以前年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7,631.77万元(包括截至变更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925.09万元;202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50.2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886.3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442.39万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1,359.85万元。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年 4月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2017年 12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2018年 12月,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三联虹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2019年 12月,公司将华夏银行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滨湖支行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严格执行本公司制订的《管理办法》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 11月 7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的投资规模由 71,235.55万元调减至 28,565.83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2,669.7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4,962.05万元也一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八、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4)00678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三联虹普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3年度的《关于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如实反映了三联虹普公司募集资金 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检查、调阅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单等资料的方式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浙商证券认为:三联虹普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苗本增 杨 纯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4月 25日 附件 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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