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火炬(603080):西部证券关于新疆火炬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火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疆火炬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62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5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0,536,041.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2,263,958.5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7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会验字[2017]554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12月26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分行、中国银行喀什分行及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5050174603600000277),在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60010012010106555180)、在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0475101040008767),在中国银行喀什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8268251645)。前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严格按照协议履行。 2、2023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形成的剩余募集资金3,591.00万元(包含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新疆火炬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新疆火炬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总计人民币35,954,464.20元转入公司基本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0,129.54万元,2023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40,129.54万元,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没有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度,公司没有发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形。 4、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5、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2019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19,014.23万元,用于收购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光正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上述议案于2019年7月29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火炬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之三环立交加气站”、“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之物流商贸园综合站之创业路加气站”项目终止,将“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中的314国道加气站、新区一路加气站、城东大道加气站项目,“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东城门站项目延期,上述议案于2022年5月10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之314国道加气站”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于2023年5月16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2023年 4月 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喀什市 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之 314国道加气站”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于 2023年 5月 16日经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为:(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公司既有的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通过严格把控设备采购成本、优化建设方案等方法,合理地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3)因市场发生了变化,公司按照相关审批程序终止了部分募投项目。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新疆火炬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4]230Z1417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新疆火炬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疆火炬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疆火炬 2023年度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新疆火炬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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