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特货(0012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4-015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年 5月 16日 14:30召开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4年 4月 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5月 1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16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5月 16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5月 16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5月 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年 5月 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存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放弃表决或者不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 24号中铁商务大厦中铁特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 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 1、议案 3、议案 4、议案 5、议案 6、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 10、议案 11、议案 12、议案 13、议案 15、议案 16、议案 17、议案 18、议案 19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4因非关联董事不足 3人由董事会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2、议案 3、议案 4、议案 5、议案 6、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 10、议案 11、议案 12、议案 13、议案 15、议案 16、议案 17、议案 18、议案 19已经由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 18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对于议案 9、议案 11、议案 16、议案 17的审议,关联股东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对于议案 10、议案 12的审议,关联股东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议案 3、议案 4、议案 5、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 10、议案 11、议案 12、议案 13、议案 14、议案 15、议案 16、议案17、议案 18、议案 19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年 5月 13日(星期一)的 9:00-12:00和 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年 5月 13日(星期一)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 24号中铁商务大厦一楼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处,邮编:100055。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中铁特货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波 曹宁宁 联系电话:010-51879802 传真:010-51876750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 24号中铁商务大厦一楼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处 邮编:100055 2.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临时提案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13,投票简称:特货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16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 5月 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 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三《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附件三: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贵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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