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服(30045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23:36:47 中财网
原标题: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4-038
债券代码:123210 债券简称:信服转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2年 9月(2012年 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 室
(5)首席合伙人:毛鞍宁先生
(6)截至 2023年末合伙人共计 245人、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800人,其中 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 500人。

(7)2022年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6.69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97亿元)。

(8)2022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1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该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廖文佳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等;从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娜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 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过任何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从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符俊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 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从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商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从业资质、专业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独立性、专业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业务经验,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商定具体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3.安永华明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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