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服(30045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23210 债券简称:信服转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网络信息安全服务与产品研发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因素,公司决定将本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979.2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募投项目结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和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1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4,801,848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价格为 185.01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1,242,223.75元(已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147,674.7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0年 11月 25日出具《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 441ZC0045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所有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能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2.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3.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合理存放和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定期存款,产生了部分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本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前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同时将本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4,979.2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募投项目结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本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网络信息安全服务与产品研发基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本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将本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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