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格林达(603931):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31 公司简称:格林达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9,558,3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882,970.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21%。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属性 湿电子化学品(Wet Chemicals)是微电子、光电子湿法工艺制程中使用的各种液体化工材料,是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制作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性材料之一。随着半导体、显示面板、太阳能电池等下游产业快速发展,它也成为电子化学品中需求量大幅增长、技术高速发展的一类产品。公司作为国内湿电子化学品主要生产厂商之一,凭借先发优势,目前已积累了非常丰富的行业经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和生产体系,具备领先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并将不断扩大。 2、行业发展前景 (1)政策支持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发展 湿电子化学品是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制作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性材料。为促使行业稳定发展,增强我国企业在行业中的话语权,国家不断加大对湿电子化学品的政策扶持力度。 2023年 6月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基础产品可靠性“筑基”工程:电子行业,重点提升高频高速印刷电路板及基材、新型显示专用材料、高效光伏电池材料、锂电关键材料、电子浆料、电子树脂、电子化学品、新型显示电子功能材料、先进陶瓷基板材料、电子装联材料、芯片先进封装材料等电子材料性能,推动在相关行业中的应用。 2023年 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稳定大宗消费:提升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促进家庭装修消费,鼓励室内全智能装配一体化。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具等产品,提升家居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 深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柔性显示等新技术,推进供给端技术创新和电子产品升级换代。支持可穿戴设备、智能产品消费,打造电子产品消费应用新场景。” 2023年 8月,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 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推动电子材料技术攻关。发挥电子信息制造业在工业行业中的支撑、引领、赋能作用,助力实现工业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2023年 12月,工信部关于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告正式发布,自 2024年 1月 1日起实施。其中“关键战略材料”中,明确提出 “三 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 ,其中包括“集成电路用光刻胶及其关键原材料和配套试剂”和“超高纯化学试剂”。 (2)下游市场持续发展,带动湿电子化学品需求 2023 年,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全球半导体显示行业经历着严峻的需求挑战,竞争加剧,行业处于整体承压状态,受到的冲击明显;二季度起,终端消费需求缓慢复苏,显示产业也逐步回暖,在供给端的主导下逐步走出低谷。行业供需关系逐渐趋向平缓,市场结构升级趋势显著,2023 年半导体显示行业整体呈现触底后的上行趋势。 据 Omdia预测,2022年至 2029年,AMOLED(有源 OLED)显示面板的出货面积预计将从 1411.54万平方米增至 3470.76万平方米,年复合增长率(CAGR)达到 13.72%。从发展方向上来看,目前OLED屏幕的渗透领域主要集中在新兴的曲屏市场,主要为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小尺寸面板领域。 而在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显示器、电视等中大型尺寸面板领域渗透率较低,有着较大的市场空间。报告预估从 2022 年到 2030 年,由于电视、移动设备、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诸多消费级电子产品适配 OLED 面板,OLED 面板的总体需求将于复合年增长率 11% 的速度增长。除了小尺寸的智能手机、智能手表等领域,在中大型尺寸上(如笔记本、平板电脑、台式机显示器、电视等),OLED也开始渗透并加速提升市场份额。从营收规模来看,2022年全球 OLED面板市场规模为 433亿美元,预计到 2027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577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 5.9% 。 根据 Omdia报告《2024年值得关注的技术趋势》指出:在大尺寸电视和先进显示技术的推动下,预计 2024年显示面积需求将同比增长 7%。由于柔性显示器、智能手持设备和 PC显示器的强劲增长,预计 2024年 OLED将占据显示器总收入的 40%以上。其中,人工智能的蓬勃发展以及汽车和近眼头载设备等新应用刺激了这一增长。 近年来,随着海外 LCD产线的转移和关闭,中国内地的高世代 LCD生产能力不断增加,LCD市场的集中度得到了显著提升,市场供需关系也有所改善。与此同时,OLED技术正逐步从手机领域扩展到笔记本电脑、汽车显示屏和电视等多个领域,其全球市场份额持续上升。目前,显示技术正经历着一场深刻的变革,LCD、OLED等多种技术正在不同的市场和应用范围内展开竞争。在未来十年中,预计显示技术领域将呈现出多技术并存的格局。展望 2024年,由于中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以及电视屏幕尺寸的增加,预计 LCD电视面板的出货量和面积将同时增长。根据集邦咨询(TrendForce)预计,2024年电视面板的出货量将达到 2.42亿片,年增率约 3.4%,由于产品尺寸的增加,出货面积预计将增长 8.6%。 群智咨询(Sigmaintell)指出,进入 2024年,面对持续低迷的市场需求,改善显示器的盈利状态已成为面板厂商的核心诉求。为了应对这一挑战,面板厂商加大了控产与产能调配力度,显著改善了显示器应用供需环境,面板价格有望开启上涨。 随着 2024年面板行业价格的上涨,面板公司业绩反转可期。2024年,大尺寸面板产能有望进一步向国内厂商集中,国产厂商的定价权将进一步提升,国内面板行业有望在行业供需逐步改善的情况下迎来稼动率和价格的同步上涨 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将引领新型显示产业和集成电路长产业规模继续扩大,并呈现高质量发展的态势,对相关产业链的专用材料和设备企业而言将是巨大的市场机遇。未来中国新型显示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创新加快,应用逐渐多样化,发展前景广阔。随着 5G、人工智能、工业物联网、互联网等行业的发展,芯片与新型显示器件的需求将持续增加。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作为国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其相关配套的电子材料也是重要的发展领域。在下游市场的带动下,公司所处的电子材料领域呈现较好的发展前景,以湿电子化学品为核心的系列产品也将迎来进一步市场机遇。 (3)巨大的替代进口市场空间 随着我国企业在湿电子化学品领域中投入加大,产品等级、质量均得到很大的提升,包括格林达在内的内资企业开始稳定供应部分高端湿电子化学品。同时,随着下游领域快速发展、国家加大支持力度以及各大内资企业进一步加大投入,我国高端湿电子化学品配套能力有望快速提升,替代进口的趋势也会更加明显。近年来,随着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领域的发展,湿电子化学品用量将进一步扩大,显示出极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公司作为国内湿电子化学品主要生产厂商之一,凭借先发优势,目前已积累了非常丰富的行业经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和生产体系,具备领先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并将不断扩大。 公司专业从事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有显影液、蚀刻液、稀释液、清洗液等。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主要用于显影、蚀刻、清洗等电子产品制造工艺中。公司核心产品 TMAH显影液系 LCD、OLED显示面板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材料之一,有效助推了高清显示产业的国产化进程,亦确保了国产超高清 LCD、OLED显示面板用显影液供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目前公司核心产品 TMAH显影液相关技术指标已达到 SEMI G5标准要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532.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07.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739.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3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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