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赫股份(30105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黎明)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1:14:18 中财网
原标题:森赫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黎明)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黎明现任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3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黎明,1981年 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5年 12月至 2011年 2月任上海宅急送物流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经理;2011年 3月至 2012年 3月任浙江晶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招投标主管;2012年 3月至 2019年 6月任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部部长;2019年 6月至今任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兼任星光农机(河南)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 12月至今任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在 2023年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2023年度公司召开 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列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 事姓名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 事会次数通讯出席董 事会次数缺席董事 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王黎明55002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3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并就议案相关的关键问题进行核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发表意见的事项意见 类型
2023年 4月 26日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独立意见: 1、《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4、《关于 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 8月 23日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独立意见: 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同意
2023年 10月 13日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
四、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共召开提名委员会 3次,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变更董事会秘书等事项,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实时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动态,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4次,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内部控制情况、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审核和监督职能,对内外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对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确保公司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五、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机会以及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未少于 15日,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与公司及会计师多次沟通,了解会计师对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安排,与会计师就重点关注事项达成共识,及时跟踪、关注审计工作进展,认真审议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并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审计情况,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合法。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2023年,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运营动态,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认真审阅各类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及发表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3、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始终重视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其他工作情况
1、2023年任职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3年任职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3、2023年任职期内,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4、2023年任职期内,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九、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公司定期报告及季度报告的准确性,多次向公司提出报告表述的修订及完善建议,旨在帮助投资者更加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 8月 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董事李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023年 10月 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香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基于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努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黎明
2024年 4月 24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