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688191):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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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1:43:1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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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智洋创新: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之法律意见书
简称 | | 全称 |
公司、智洋创新 | 指 |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 指 |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考核办法》 | 指 |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限制性股票 | 指 |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
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股票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激励计划(草案)》,获得限制性股票的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
技术骨干、业务骨干等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其他人员 |
本次归属及作废、本次调
整、本次归属 | 指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
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
授予日 | 指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
授予价格 | 指 |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披露指南》 | 指 |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
激励信息披露》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及将来不时修订的《智洋创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
本所 | 指 | 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属条件。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合归属条件。 |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12个
月以上。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于限
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离职不
符合归属条件,仍在职的45名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
要求。 |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该归属期考核年度为2023年。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2)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20%。 |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41,533,528.93元,较
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增长48.37%,公司层
面的归属比例为100%。 |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
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
量。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年终绩效考核评级获评B
级及以上的: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
归属的股票数量×100%;激励对象年终绩效考核评级未达到B级的:激
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
×0。 |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结果,仍在
职的45名激励对象中,45名激
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为“B”级及以上,本期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
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 |
激励对象
姓名 | 激励对象职务 | 激励对
象人数 | 已获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可归属数量
(万股) | 可归属数量占已
获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总量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陈晓娟 | 董事 | 1 | 100 | 30 | 30% |
孙培翔 | 董事 | 1 | 50 | 15 | 30% |
张万征 | 董事 | 1 | 25 | 7.5 | 30% |
鲍春飞 | 副总经理 | 1 | 40 | 12 | 30% |
王书堂 | 副总经理 | 1 | 28 | 8.4 | 30% |
胡志坤 | 副总经理 | 1 | 20 | 6 | 30% |
徐学来 | 核心技术人员 | 1 | 15 | 4.5 | 30% |
小计 | 7 | 278 | 83.4 | 30%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 | |
技术骨干人员 | 12 | 119 | 35.7 | 30% | |
合计 | 19 | 397 | 119.1 | 30% | |
激励对象
姓名 | 激励对象职务 | 激励对
象人数 | 已获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可归属数量
(万股) | 可归属数量占已
获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总量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刘俊鹏 | 董事会秘书 | 1 | 4 | 1.2 | 30% |
胡学海 | 财务总监 | 1 | 4 | 1.2 | 30% |
小计 | 2 | 8 | 2.4 | 30%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 | |
技术骨干人员 | 24 | 41 | 12.3 | 30% | |
合计 | 26 | 49 | 14.7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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