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688106):金宏气体: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45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师东升先生持有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14,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36%。上述股份为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分别于 2022年 4月 20日、2023年9月 12日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师东升先生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8,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59%。竞价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期收到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师东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本人作为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现作出如下承诺: 在任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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