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兴股份(001209):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兴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洪兴股份“年产 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48.6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01,776,6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40,900,700.00 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 7月 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2100078010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 4个项目,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4月 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 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变更“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上述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年产 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854.08万元(含滚存的资金利息及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占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32.71%。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形成一定募集资金节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年产 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前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同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2,854.08万元(含滚存的资金利息及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助力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快速发展,符合公司股东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五、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 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年产 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基本实施完毕。同意将上述项目的节余资金共计 2,854.0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和发表的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 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助力公司主营业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年产 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年产 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 晓 黄自军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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