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生物(002932):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3:03:09 中财网
原标题:明德生物: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怡)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全怡:会计学研究生学历。2016年 3月至 2018年 12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17年 9月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生导师、院聘副博导;2018年 9月至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青年学者;2019年 1月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21年 11月 26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会议
公司2023年度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本年召开董事会 会议次数本年应参加董 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委托出席会议 次数
全怡8880
2、股东大会
公司 2023年度共召开了 2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本年召开股东大 会会议次数本年应参加股东 大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 会议次数委托出席会议 次数
全怡2220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5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提出专业意见。本人出席各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专门委员会名称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 会议次数委托出席会议 次数
全怡审计委员会550
 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110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5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对 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将在2024 年开展。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时机,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而细致地现场了解,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汇报,提出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主动了解公司治理情况,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关注新闻媒体对于公司的报道以及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与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于 2023年 6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参与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 9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议案资料,发表了同意的相关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均由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并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年 5月 12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议案资料,发表了同意的相关意见。

截至目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工作,并出具了相关正式报告。

(四)利润分配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年 5月 12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议案资料,发表同意的相关意见。

(五)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年 5月 12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议案资料,发表同意的相关意见。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专业、客观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用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出谋划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全怡
2024年 4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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