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科(603153):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证券代码:603153 证券简称:上海建科 公告编号:2024-007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 度要求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6号》,规定了“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 免的会计处理”,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 释的发布,公司对原执行的会计政策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6号》。除上述政策变 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 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 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合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的通知》进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监管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 特此公告。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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