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捷创芯(68815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3:52:30 中财网
原标题:唯捷创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捷创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唯捷创芯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5号),唯捷创芯获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6,932.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6,681.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0,251.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年 4月 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2)第 01003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本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
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132,100.2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7,921.6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0,000.00
250,021.82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实施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故按投资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开立相关专用结算账户。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前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方式和投资期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且相关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品种及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产品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的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金额为 63,720.64万元,未超过 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截至 2024年 4月 10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连同现金管理收益 2,195.57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并已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周转和需要。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
2024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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