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603332):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在 2023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冯晓东(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梁俪琼、关乐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冯晓东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 3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2023年 4月 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9、《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2023年 8月 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2023年 10月 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用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审计委员会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4年度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认可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提高完成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继续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工作及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 4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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