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603332):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4-033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 2019年 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973.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44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804.8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822.4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982.40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年 1月 11日对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19]B001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9,048.4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4,190.9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364.3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2,336.42万元、以及尚未置换的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556.28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277.17万元,使用补充流动资金 0.00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277.17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0,325.6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964.6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412.5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2,339.13万元、以及尚未置换的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556.28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 2019年 1月 2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暨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 3月,本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户,与国信证券于 2019年 3月 22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江苏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9,646,549.06元,其中以七天通知存款形式存放的金额为 22,000,000.00元,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的金额为 7,646,549.06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277.17万元。 其他有关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于 2023年 3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的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6月 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6,128.91万元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上交所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以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苏公W[2024]E1213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苏州龙杰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苏州龙杰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苏州龙杰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履行了相关监管协议,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6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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