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科技(600520):文一科技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5月16日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执业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天健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2023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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