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泰(603016):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9:17:07 中财网
原标题:新宏泰: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3016 公司简称:新宏泰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管理、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主要业务流程。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业务、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业务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各项具体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错报错报≥1%0.5%<错报<1%错报≤0.5%
利润总额错报错报≥10%5%<错报<10%错报≤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而公司内部控制未识别;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 无效;4、控制环境无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的内部控制问题;2、未建立反舞弊程 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未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4、 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 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 额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总资 产的 1%0.5%<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总资产的 1%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总资 产的 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决策流程不完善导致重大失误;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失效,且缺乏 有效的补偿性控制;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处罚或对公 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4、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5、内部 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1、决策流程不完善导致一般性失误;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3、违反 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 造成负面影响;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得到 整改。5、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除构成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标准以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年度计划开展内控评价工作,报告期内不存在构成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的情况。2024年公司将保持内部控制执行及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内控体系持续有效运作,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 性,以及公司经济效益、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丁奎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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