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驾贡酒(603198):迎驾贡酒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3198 公司简称:迎驾贡酒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安徽迎驾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安徽溢彩玻璃器皿有限公司、安徽美佳印务有限公司、安徽迎驾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安徽金冠包装容器有限公司、安徽霍山亚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安徽迎驾物流有限公司、六安迎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霍山县迎驾酒文化博物馆。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销售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设备管理、存货管理、投资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项目。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销售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财务管理。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导致错报金额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及资产总额的影响程度,可用上表区间确定量化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上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经济损失,可用上表区间确定量化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上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发现的公司一般控制缺陷,已按规定立即整改,公司整体风险可控。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内控运行总体良好。公司贯彻“制度、标准、流程、卡片、表单、计划、预算、考核”“十六字”管理方针,完善“六大生态”体系,修订分子公司、直属部门管理方案,落实定期经营分析会制度。2024年,公司将坚持不懈健全内控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实施效果不断做出改进,将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倪永培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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