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药业(603351):威尔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如)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9:27:17 中财网

原标题:威尔药业:威尔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如)


                
                
                
                
                
                
                
                
                
                
                
                
                
                
                
                
                
                
                
                
                
                
                
                
                
                
                
                
                

       
       
       
       
       
       
       
       
       
       
       
       
       
       
       
       
       
       
       
       
       
       
       
       
       
       

作为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贾如: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2003 年 6 月至 2022 年 12 月历任江苏中盟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德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江苏华昕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中盟律师事务所律师等。2023 年 9月至今,担任江苏达岸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兼任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晋泰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3 月至 2023 年 5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任职期间亦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换届后,本人不再担任独立董事,故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 1 次董事会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进行了会前认真审阅,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和充分沟通;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运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或建议,为董事会作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以独立、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董事表决权,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自 2023 年 5 月 18 日卸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期间依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要事项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业委员会类别职务应参加会议次数实际参加会议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11
审计委员会委员11
提名委员会委员11


      
      
      
      
      
      
      
      
      
      
      
      
      
      
2023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对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 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经 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或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2023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年审会计师积极进行沟通与交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定期听取公司内审部的日常审计工作汇报并进行指导;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 计及年度审计中充分发挥作用。


2023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涉及问题包括公司生产经营、产品研发、发展战略等,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2023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业绩说明会等会议期间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听取相关负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持续关注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同时,本人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管理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运用专业知识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持续关注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同时,本人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管理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运用专业知识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本人通过现场交流、邮件、电话及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顺畅沟通, 积极了解公司的运行动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2023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并对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购销商品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价格公允,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合理,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与披露。(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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