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光股份(605333):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陶奕)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陶奕) 作为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3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3年10月,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1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资料 陶奕先生,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拥有律师资格证书。2007年至2015年,任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至今,任江苏益友天元(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2021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2023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1、在2023年任期内,本人出席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次,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董事会相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我们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的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2023年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在2023年本人任期内,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无需要本人履行职责的事项。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2023年任期内,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在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等保持密切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公司运营状态;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公共传媒、网络等媒体关于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掌握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另外,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六、培训和学习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继续发挥沟通、监督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继续坚持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继续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报告。 报告人:陶奕(第三届独立董事) 2024年4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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