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光生物(00288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全力保障股东和公司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3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监事会严格按照所赋予的职责,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共召开9次监事会会议,列席12次董事会会议及出席5次股东大会,通过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较好地履行了监事会知情、监督和检查的职能。2023年监事会审议议案如下: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通过审查公司财务报表、审查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对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对公司年度报告编制的意见 公司的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七)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意见 公司严格遵守了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 三、2024年工作思路与重点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规范、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思路与要点如下: (一)工作思路 一是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创新监事会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增强监督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提升监督效率和专业水平;二是加强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监管。关注公司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三是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围绕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和制度建设,持续推动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一是紧紧围绕公司2024年股东大会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解放思想,坚定信心,不断提高工作质量,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建言献策;二是严格按照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三是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有效途径,就全体股东、广大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对公司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和作用,促进公司决策程序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五是坚持定期检查财务工作,认真听取生产经营,公司管理等各项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推动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 4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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