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进科技(300594):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4)第 030002号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进科技股份公司”)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朗进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朗进科技股份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石磊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于晓玉 2024年 04月 24日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9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26,700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 19.0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22,751,834.00元,扣除各项上市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6,530,651.60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9年 6月 18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 0300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等进行了规定,该制度经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修订。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如实披露,保护投资者权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会同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莱芜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5月27日,公司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在到期日之前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5月24日,公司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3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在到期日之前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2年 5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延期归还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2022年 5月 25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将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要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3年 5月 24日,公司将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9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7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2年 8月 10日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 2,245.72万元(含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公司于 2022年 11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2年 12月 14日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及技改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9,965.22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尚未到期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已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公司于 2023年 6月 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3年 7月 17日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1,102.06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已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节余部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设备及工程款等款项,同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公司保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九)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说明 不适用。 附表:《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24日 附表: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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