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利(30019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11:51:20 中财网
原标题:维尔利: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2024年 4月 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月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的情形。根据《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及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股价表现,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维尔转债”的转股价格(6.15元/股),则“维尔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表决时,持有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维尔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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