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药业(30096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同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2号”文《关于同意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采用公开募集资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8.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38,96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44,777,933.6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4,182,066.40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全部到位,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4月2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5-00011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投入首发募集资金人民币 195,742,334.09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0.00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2721号《关于同意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38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380,000,000.00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金额6,776,886.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3,223,113.21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5-000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 373,222,854.2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0.00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2021年4月2日收到募集资金后,已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2022年12月2日收到募集资金后,已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金额195,742,334.09元(含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金额373,222,854.21元,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5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8,184,281.7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业经公司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已于2021年5月31日对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的金额完成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1]第5-00041号专项审计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2022年1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6,881,227.6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业经公司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8日对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的金额完成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大信专项审计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1、黄体酮及中间体BA生产建设项目尚处于设备联调阶段,因此暂无法核算效益。项目建成后能达到年产800吨BA(双降醇)、200吨黄体酮生产能力。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未来运营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出具的《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5-00068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023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5-00068号),2023 并通过取得《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主要合同及其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以及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正式投产后能达到年产800吨BA(双降醇)、200吨黄体酮生产能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未来运营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注3:募集资金总额同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之间的差异金额156.03万元系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附表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正式投产后能达到年产800吨BA(双降醇)、200吨黄体酮生产能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未来运营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注3:募集资金总额同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之间的差异金额0.03万元系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及销户转入一般户后的净额。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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